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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2013933539B/2018-074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古浪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中央、省、市规划纲要
文件编号: 古政办发〔2018〕88号 发文日期: 2018-04-21 00:00:00
成文日期: 2018-04-21 00:00:00 有效性: 有效
古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浪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21 00:00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属在古有关单位:
现将《古浪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古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
 
古浪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
2018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27号),扎实推进实施《古浪县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古政办发〔2015179号),协同有序推进全县标准化战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深入推进标准化改革
  (一)持续优化地方标准体系。按照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意见,认真做好后续废止、转化、修订等工作。(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二)深入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认真落实《甘肃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率达到100%,继续开展企业标准声明公开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推行团体标准试点。推动县内枸杞种植协会、肉羊产业协会、电子商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制定并发布一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鼓励在政府招投标、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工作中引用团体标准。(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四)健全科技与标准互动支撑机制。认真贯彻科技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资〔2016301号),在项目(课题)的立项、实施、验收等各阶段明确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和要求,鼓励、支持在研和已结题验收的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质监局)
  (五)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促进标准创新和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
  (六)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做好配套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标准化法治建设。(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二、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
  (七)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甘肃省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甘政办发〔2014110号),积极调整全县农业标准结构,通过发挥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形成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加快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制定上报农业标准3项以上,争取省质监局发布古浪羊肉、古浪枸杞和古浪香瓜地方标准。(牵头单位:县农牧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质监局、各乡镇)
(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工作,科学总结“千村美丽”示范村建设经验,在村庄建设、乡村管理、乡村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推广实施标准。做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和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培育申报工作,继续做好大靖镇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县委农办;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局、林业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建设局、各乡镇)
(九)落实市质监局、市工信委《关于印发<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武质监发〔20181号),加强装备制造(达华、海纳、绿润、国澄电子等、食品制造(伊禧堂等)、生物技术(易源生物)与节能环保(润丰电力)等重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进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产业发展,加快产业化步伐,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食药局、县环保局)
  (十)落实《甘肃省高新技术产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甘政办发〔2014110号)要求,加快海纳PE管、达华大口径PE管、傲农饲料等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产业标准的研究制定,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达华、海纳等重点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
  (十一)认真贯彻落实消费品质量提升标准,服务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推动“古浪产品”向“古浪品牌”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
  (十二)持续推进企业标准化提升服务工程。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全力打造行业标杆企业,广泛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十三)加强商贸流通和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国办发〔201669号)、商务部和国家标准委印发的《国内贸易流通标准化建设“十三五”规划》(商流通发〔201685号)、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7部门《推动物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甘质监发〔2017207号)精神,积极开展运输、配送、装卸、库存控制、物流服务和电商运营管理等技术推广。推进托盘、周转筐、集装箱、集装袋等集装单元化器具标准在我县的实施和应用。培育一批标准托盘应用和循环共用重点企业,积极培育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示范项目,探索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局)
  (十四)落实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标委服务联〔201567号),在育婴服务、家庭保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培训、家政服务信息化等领域加强标准推广应用力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人社局、卫计局、县商务局)
  (十五)加快旅游标准化工作步伐,积极推广旅游交通、住宿、餐饮、景区服务质量标准和在线旅游、乡村休闲旅游、自驾车旅游、红色旅游、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新业态标准的应用。(牵头单位:县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县农牧局、县卫计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食药局、县商务局)
  (十六)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展览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07号),以中国·河西走廊有机葡萄美酒节等重大活动为契机,推广实施国家展览业有关标准,制定展览管理、经营服务、节能环保、安全运营等标准,逐步形成展览业标准化框架体系。(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文广局、县工信局、县旅游局)
(十七)落实《中国保险业标准化“十三五”规划》(保监发〔20167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委联合印发的《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银发〔2017115号),加强金融领域标准化工作。积极实施金融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银行业信用融资、信托、理财、网上银行等金融产品及监管标准的研究制定,开展银行业务规范、保险业消费者保护、巨灾保险、健康服务医疗、农业保险、互联网保险等服务、管理标准的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相关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十八)落实《甘肃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143号),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科技服务标准体系,重点开展科技开发、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领域服务标准推广工作,促进科技服务业规范化发展。(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科协)
(十九)应用文化安全管理和技术标准,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信息、服务质量等领域重要标准实施工作。注重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标准化工作。围绕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开展文物保护专用设施、文物调查、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数字化等领域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二十)围绕全民健身和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在加强山地户外运动、健身培训、竞赛表演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同时,深入挖掘我县特色体育项目内涵,探索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二十一)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全面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推广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和政务大厅服务领域国家标准。(牵头单位:县审改办;责任单位:县政务信息中心、县质监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二十二)落实民政部国家标准委印发的《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民发〔2016142号)和民政部等6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751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广实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与志愿服务、老龄服务、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领域标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质监局)
  (二十三)运用标准化管理手段提升教育培训质量,结合现代教育和培训产业发展需求,组织研究制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艺术培训、体育培训等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十四)推广实施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公共场所反恐防暴等领域标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二十五)推广实施餐饮服务、公共卫生和中医药领域相关标准,包括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管理、卫生信息、预防保健、餐饮服务和中医护理、诊疗技术等服务标准。支持甘肃道地药材标准研究制定及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食药局)
  (二十六)推广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价、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领域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二十七)适应新形势下气象服务市场发展新需求,研究制定天气预报、农业气象、气候影响评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二十八)实施标准化服务。依托省市标准化服务平台建设,为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标准化信息咨询、知识培训等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二十九)大力推进人才服务、物流、旅游、体育、通信、银行、证券、保险以及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积极组织培育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科技局、县电信局、人行古浪县支行)
(三十)推进公共医疗卫生、公共文化、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管理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育、环保、科技服务、民政、气象、水务、城市管理、公共交通等领域标准化试点工作,积极培育申报国家级、省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做好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司法局、县科技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各乡镇)
(三十一)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村镇综合规划、农村房屋安全、能源综合利用与村容村貌整治标准应用工作。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推广工作,研究探索绿色建材评价、干旱地区节水、预拌砂浆推广、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标准。引导装配式建筑与建筑钢结构的实施推广。(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三十二)落实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交科技发〔201615号),加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与养护标准化工作,研究制定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枢纽的建设、维护、管理标准,开展综合运输、节能环保、安全应急、管理服务、城乡客运领域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的研究制定。(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三十三)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标准委印发的《节能标准化体系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783号),以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衔接的地方标准为重点开展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加大工业、能源、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服务业、公共机构、农业等重点领域的节能标准研发,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洁净能源、可再生能源、再生资源回收、绿色交通、农业生产节能、农村生活节能以及农作物秸秆能源化高效利用等节能技术标准的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气象局)
  (三十四)加强生态文明、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标准研究制定工作。支持《城市扬尘污染防控技术规范》《城镇生活污泥治理风蚀沙地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开展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农村面源污染,生态系统治理、修复和保护等方面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建设局)
  (三十五)按照环保部印发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环科技〔201749号)相关要求,深入推进全县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三十六)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33130-2016)国家标准,推进实施我县的土地整治、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牵头单位:县国土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质监局)
  (三十七)加强调研,为省、市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提供古浪经验和古浪情况。(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三十八)积极培育申报国家和省、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有关部门、相关乡镇)
  三、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
  (三十九)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和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和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参与国内外标准化交流与合作。(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四、加强重要标准的实施
  (四十)加强节水、节能和环保领域标准的实施,重点贯彻落实大气、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控标准、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重点用能产品及设备等能源效率标准、节能运行与管理标准、能效标识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和省、市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等。(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建设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
(四十一)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要求,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四十二)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牵头单位:县食药局;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五、持续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四十三)加强标准化队伍建设,加大标准化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建设高水平标准化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四十四)探索行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加强行业与企业互动,促进行业和企业标准化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六、加大宣传力度
  (四十五)以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为契机,深入开展标准化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四十六)研究建立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结合“世界标准日”“质量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持续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标准化宣传活动。继续推进标准化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加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食品、重要消费品、节能环保、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宣传。研究建立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七、加强组织领导
(四十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结合实际,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四十八)建立健全政府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协调推进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标准化工作具体措施,加强工作督查落实。(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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