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滩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黄花滩镇人民政府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原则

一是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按照《条例》要求、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施政行为,逐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法制化。

二是坚持全面真实的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向社会和公众公开的必须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准确可信。

三是坚持及时便民的原则。将人民群众最关注的事项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保证公众方便、快捷地知情办事。

四是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不搞形式主义。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 古浪县政府网(www.gulang.gov.cn/)

2.黄花滩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生态黄花滩)

同时,在政务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栏。

三、信息公开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黄花滩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3.政府信息公开要点

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领导介绍

2.机构设置

3.政策解读

4.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5.其他信息

6.农村农业信息

7.综合政务

8.涉农补贴

9.社会救助

10.公共文化服务

11.救灾领域

12.农村危房改造

1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14.扶贫脱贫

1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五)政策文件

(六)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镇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办公地址:黄花滩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5341001

传真号码:0935-5341001

电子邮箱:gsglhht@163.com

通信地址:古浪县黄花滩镇黄花滩街

    编:733102

2.申请方式。申请人可现场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黄花滩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到受理地点提出书面申请。

3.申请受理。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4.《申请表》填写要求。(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2)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3)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4)每一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5.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6.对不属于掌握的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7.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8.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9.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晚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监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镇政府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镇党政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镇党政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镇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镇党政办公室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传真):0935- 5341001

办公地址:古浪县黄花滩镇黄花滩街

邮政编码:733102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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