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古浪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武威市古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古浪县审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六方面:

1.审计局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2.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重要会议内容

4.审计业务工作

5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6.其他

(二)公开形式

1.古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lang.gov.cn/;

2.新闻媒体;

3.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

4.政务信息公开栏、宣传告示、电子信息屏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甘肃省古浪县昌灵路343号,古浪县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0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512113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古浪县审计局办公室

地址:古浪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733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5121131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古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古浪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古浪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领取,也可在古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古浪县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甘肃省古浪县昌灵路343号,古浪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5121131

传真号码:0935-5121131

电子邮箱:glxsjjbgs@163.com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古浪县审计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古浪县审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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