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层政务公开>救灾生产>款物管理
索引号: 11620622MB1861937Q/2024-0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组配分类: 款物管理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1-12
成文日期: 2024-01-12 有效性: 有效
古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古浪县2023-2024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12 16:26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古浪县2023-2024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组织实施。

 

 

      古浪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古浪县2023-2024年受灾群众冬春

生活困难救助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全县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古浪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古财建〔2021〕41号)相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全县遭受严重的干旱灾情,造成18个乡镇170行政1628864667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25748.8公顷成灾面积12728.21公顷、绝收面积2999.33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面积21973.71公顷、成灾面积11853.93公顷、绝收面积2754.27公顷,林牧直接经济损失35346.09万元经摸底统计,全县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有42260人不同程度存在生活困难,需要进行冬春生活困难救助。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生产自救、社会互助、政府救助三位一体的救助方式,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精准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救助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无偿救助、发放资金为主的原则。采取生产自救、社会互助、政府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吃、穿、住、医、暖等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救助范围和标准

因灾造成今冬明春期间口粮、衣被、住房、就医、取暖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困难群众。重点保障受灾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等群体。非由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原则上不予救助。救助对象范围不得超出10月份各乡镇摸排的冬春需救助人员范围。

救助对象的确定:受灾群众个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委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后(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后,报县应急局审批。

救助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甘民发〔2016〕211号)相关标准执行,对受灾困难群众主要给予口粮救助,按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市场成品粮价格3元计算,按照每人每月9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一般受灾户救助2-5个月,绝收农户救助4-6个月,有人员伤亡和房屋倒损的救助6-8个月,特殊困难家庭可按照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给予衣被和取暖救助。

五、资金来源

今冬明春期间,因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主要通过以下渠道筹措:一是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款分级负担”的原则,由省、市、县财政安排解决;二是各乡镇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劳务输转解决一部分。

六、救助程序

救助对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对象申请;

(二)申请人所在的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三)村民委员会统一审查上报;

(四)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建立台账上报县应急局;

(五)县应急局审批发放,建立救助对象电子备案表。

七、救助时间与步骤

救助时间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乡镇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摸清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受灾损失情况、生活困难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受灾群众底子清、救助对象准,建立完善冬春需救助人口台账。

(二)制定方案阶段

各乡镇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乡镇《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三)实施救助阶段

1.各乡镇在县应急局资金分配方案印发后,按照《需救助人口台账》统计的底数,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发放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按时限要求将救助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2.做好动态跟踪服务。各乡镇要时刻关注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因灾造成的其他生活困难,影响基本生活的,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政策规定及时给予救助。

八、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的重要性,把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做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冬春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冬春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所、有病能医,能够安全温暖过冬。

(三)严格执行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受灾情况、缺粮情况、缺少衣被等情况,精准确定重点救助村组及贫困户,实施分类救助,严禁平均发放,杜绝优亲厚友问题的发生。

(四)健全档案管理,规范管理。按照“逐级履行发放手续,层层建立救助档案”的要求,各乡镇档案包括《冬春需救助人口台账》、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花名册、会议记录、公示影像资料、乡镇审核表,村级档案包括个人申请表、村组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张榜公示影像、村级申报表等相关资料,确保对象精准、程序规范、档案齐全。

(五)公平公正,加强督查。要紧盯村、组发放这一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群众满意。要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监督,确保灾民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县财政、审计、应急等部门将适时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