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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2MB1916686R/2023-091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10-24
成文日期: 2023-10-24 有效性: 有效
古浪县2023年双强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10-24 15:45 浏览次数:


古浪2023年强主体强装备“双强”

行动试点实施方案

 

为培育壮大全县农机服务主体,提升农机社会化组织服务能力和装备水平,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64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农机服务组织强主体强装备“双强”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能力提升和装备水平提升为重点,支持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购买新型、智能、绿色农机设备,提高农机装备实力,建设标准化机库棚,开展农机安全培训、机械化示范点建设,通过强装备、增数量、提质量、优服务、促效益,补齐农机装备、基础设施、技术应用和人员能力不足的短板弱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拓宽领域、提升水平,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推动全县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及资金安排

2023年省厅安排我县第三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50万元,我县计划扶持农机服务主体7个,拟累加补贴各类机具10台套以上,建成机库棚面积大于200,县农机中心对试点主体负责人及农机人员开展安全培训50人次以上,建立500亩以上机械化示范基地1个,举办现场演示观摩培训1场次,新媒体宣传报到1次。

三、建设内容

项目实施范围以古浪县内参与玉米、马铃薯、中药材种植、收获、初加工等机械化作业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辐射带动全县小农户机械化生产提质增效,快速发展。

(一)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对农机服务主体购置的140马力(含)以上拖拉机、播种机、收获机械、粮食烘干塔、残膜捡拾机械、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等给予中央补贴额省级等额累加补贴140马力以下动力机械及其它机械给予中央补贴额50%的省级累加补贴。使用累加补贴资金不少于总资金的60%。

(二)机具库棚建设及扶持政策。扶持农机服务主体已新建带维修间的机具库棚200㎡以上,建设标准不低于400元/㎡, 维修间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配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实行先建后补,建设面积经市、县农业农村局验收通过后,按照建设投资总额的30%予以奖补,且奖补资金不超过6万元,经验收合格后,公示无异议的兑付奖补资金

(三)农机安全生产培训。县农机中心对试点主体负责人及农机手、农机安全员进行全员培训,突出播种质量、机收减损、安全驾驶等政策技能知识培训。对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联合收获机驾驶证的农机人员,集中免费培训与考证;购置免费发放黄白相间反光贴60卷左右点主体机务管理规范,农机监理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审验率“四率”水平达到100%,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试点主体依托现有流转或托管耕地,推进粮食作物及特色产业发展,建立集中连片的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500亩以上,山区300亩以上),通过购置引进关键薄弱环节农机装备,开展田间性能试验,推进农机农艺技术集成示范,举办现场演示观摩1次和宣传培训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程序

1.主体申请。试点主体自愿填写《2023年强主体强装备“双强”行动试点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信用中国截图和法人的个人征信报告、机具库棚、办公室外景照片等资料。各乡镇要对服务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初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将《2023年强主体强装备“双强”行动试点申报表》与所有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份报送至县农机中心。

2.审核公示。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县农机中心核,统筹考虑扶持主体和指标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核初步确定试点对象。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将试点主体、购置机具型号、作业服务面积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试点,并签订试点计划任务书,试点名单报市农机化服务中心备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备查

3.资金兑付。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参照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流程兑付省级补贴资金;机具库棚建设奖补资金经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通过后予以兑付。现场演示观摩及宣传培训任务由县农机中心承担并据实支付(附资金统计表)

4、资料归档。试点农机服务主体要及时完整的将申报表等所有相关资料报至县农机中心整理归档备查。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条件。申请试点的主体负责人为古浪户籍,并取得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一定农机装备基础、生产基地和农机作业服务能力,围绕玉米、马铃薯、中药材生产关键环节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机服务主体。优先支持参与全程机械化种植面积大、在推进全程全面机械化方面发挥作用好,且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的农机服务主体、农机服务环节多并取得县级以上示范称号的农机服务主体。

2.申报要求。每个乡镇申报1-2个农机服务主体申请主体所有列入牌证管理的机具均通过注册登记及年检,驾驶员持有合法证件;近三年没有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申请主体未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法人、主要管理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未列入诚信黑名单、无群众投诉等不良行为。财务账户无涉案涉诉等经济、征信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810-9月20日,启动“双强”行动试点工作,进行申报主体调查摸底、筛选上报,根据各乡镇推荐上报的试点主体,确定农机服务主体。

(二)9月21日-10月25,农机服务主体按补贴规定程序办理省级累加补贴;县农机中心对试点主体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试点主体完成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建设,配合举办现场演示观摩会,做好新媒体宣传。

(三)10月26-10月31日,县农机中心组织自验后,申请市上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兑付资金。

(四)11月1日-11月30日,开展经验总结、上报总结报告、进行典型宣传、资料归档等工作。

(五)12月1日-12月31日,指导农机服务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管理、运行管理、财务管理、作业服务管理等制度建设,使试点主体服务能力和经济效益有显著增强。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机服务主体的培育壮大,切实把农机服务主体作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保质保量组织实施好“双强”行动。县农机中心负责试点主体选定、目标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兑付、绩效自评及总结等工作。

(二)强化风险防控。严格按照《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甘农财发〔2021〕45号)和《古浪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古农发〔2021〕85号)等文件要求,抓好试点主体新购置补贴机具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报告制度。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虚假购机、机具闲置等异常情况,发现违规问题要及时组织查处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示范宣传。要及时了解和总结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农机服务主体在提升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满足农机社会化服务需求、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方面的典型经验,树立样板,扩大示范效应。

 

联系人:车兆红    联系电话:5121520

 箱:glnj520@163.com

 附件:1、2023年强主体强装备“双强”行动试点申报表

2、资料目录

3、古浪县2023年强主体强装备“双强”行动补助资金统计表

 

 

古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23

 

 

附件2

1.服务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征信证明     

3.机具库棚照片、办公室外景照片        

4. 租赁合同文件、托管或流转土地合同复印件   

5.年以上没有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证明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决定购置机具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8.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      

9. 服务主体现有农机具清单 

 

说明:复印件都要加盖公章、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经办人姓名。     

古浪县2023年强主体强装备“双强”行动补助资金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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