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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11-2018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发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5-07 22:43 浏览次数:

全县2011-2018年入伍未领取兵役优待补助金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整体转隶“六类”退役人员:

为贯彻落实《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政策规定,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甘肃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相关政策和通知精神,现就古浪县2011-2018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发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发范围和对象

1.2011年及以后本县入伍的甘肃籍士兵,退役时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  

2.2011年及以后本县入伍的甘肃籍士兵,由战士考入军队院校或直接提干的(按实际服义务兵役时间相关规定计发)。    

3.2011年及以后在外省高校上学期间,回本县入伍的甘肃籍大学生退役后选择复学的。          

4.2011年及以后本县入伍的甘肃籍士兵,退役后异地安置到外省的。

5.2011年及以后本县入伍的甘肃籍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因公牺牲或病故的。    

6.2011年及以后本县入伍的甘肃籍士兵,整体转隶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黄金、森林、水电部队退役人员。

7.2011年及以后本县入伍的甘肃籍士兵,目前仍在部队服现役的人员。

二、不在补发范围对象

1.直招士官、定向培养士官、从地方考入军队院校的学员。

2.2011年前入伍的义务兵。

3.2011年-2018年入伍义务兵,但退役后已领取兵役优待补助金的。

三、补发标准

按照入伍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95%确定,按服义务兵2年计算一次性补发。  

四、补发时间

2011-2018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发工作从2022年开始,2024年结束以后不再受理。

五、补发工作程序

1.按照“本人提出申请、县级兵役机关审核、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监管”的原则组织实施。

2.补发对象填写《2011-2018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发登记表》(一式两份),领取人还需提供本人和义务兵身份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原件备查)、一折通等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3.2011年冬季以后本县入伍的甘肃籍未领取兵役优待补助金的义务兵家庭,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县级兵役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并登记、造册,列入财政预算。

5.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各级财政资金下达计划落实补发工作。

 

 

 

古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7日

 

古浪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电话:0935-2507584

古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0935-551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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