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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花滩镇人民政府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发布日期: 2022-12-08 09:55 浏览次数:

第一条  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第二条  落实回应责任主体。各办公室、各站所、各村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

镇党政办公室是政务舆情回应的主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监测研判工作。各办公室、各站所、各村要按照职能分工,是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落实舆情收集和回应专办人员,建立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常态机制。

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镇主要负责人是回应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是分管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办公室、站所、村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第三条  把握重点舆情标准。各办公室、各站所、各村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对涉及本办公室、站所、本单位重大决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县政府要求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第四条  严守时限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及早发布首次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调查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五条  提高回应实效。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各办公室、各站所、各村要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做到表达准确、亲切、自然。

第六条  畅通回应渠道。各办公室、各站所、各村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采取政务微博、微信和门户网站以及其他易获得媒介进行同步回应,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

第七条  建立联动机制。镇党建站要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八条  加强督查和培训。镇纪委要以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回应效果为重点,定期开展督查,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扎实开展、落到实处。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第九条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镇党政办公室要将政务舆情回应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要定期对政务舆情回应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汇总,对先进典型以适当方式进行推广交流,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

第十条  严格实施问责制度。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办公室、站所、村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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