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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29 10:38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函》要求,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将开展对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满意度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调查并征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请你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请社会各界人士、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满意度调查,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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