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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2013933539B/2021-040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古浪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7-03 08:46:08
成文日期: 2021-07-03 08:46:08 有效性: 有效
县城管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1-07-03 08:46 浏览次数:

古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机构职能

根据《古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18号)规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职责及人员编制如下: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二)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以及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三)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重点开展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四)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教育、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查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五)受理并查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六)负责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的执法配合与协调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七)负责全县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人员编制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政府管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负责人:张锡华

负责人职责:负责全面工作

办公室主任:银德邦

办公室联系人:党永强  0935-5128882   

办公地点:古浪县昌松路73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5-5128882 

联系地址:古浪县昌松路730号

邮政编码:733100

公共交通指引:坐一路公交车到祁连山小区站到城管执法局办公楼2楼办公室。

二、机构设置(内设股室)

根据上述职责,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4个内设科室:

1、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组织、信息报送、档案管理、干部考勤、安全保密、议案提案办理等日常工作;负责财务、人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干部教育、管理、考核等工作。

3)负责制定本行业系统党建工作计划,抓好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以及研究谋划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人职责:银德邦(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负责分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5128882

负责人:银德邦

工作时间: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古浪县昌松路730

2、法制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1)负责组织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文书的起草、审核、备案以及执法案卷评查和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制资料的编发工作。

2)负责单位及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审核、申领、发放工作。

3)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执行的法制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并落实全局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工作,指导局属队室及各分局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工作。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5)组织或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

6)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检查和评议考核工作;受理并查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

7)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系统内企事业单位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8)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的行风建设进行督查检查;对各内设机构目标责任制及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执法队伍的履行职责、队容风纪、行使职权、遵纪守法、廉政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查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贯彻落实本部门行政服务事项工作,依法受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并负责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10)依法清理规范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动态管理。

11)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审批。

12)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审批工作,督促各隶属机构完成行政审批服务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本部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为窗口提供所需的服务和技术保障;全面负责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信息公开和归档保管工作。

13)及时总结新情况新经验,改进服务方式,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负责人职责:银德邦(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负责分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5128576

负责人:银德邦

工作时间: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古浪县昌松路730

3、综合执法大队

1)负责制定城市规划实施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食品药品监管以及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加强与建设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案件的信息互通、线索移交、取证查证、依法处罚等工作。

3)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加强与环境保护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案件的信息互通、线索移交、取证查证、依法处罚等工作。

4)依法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案件的信息互通、线索移交、取证查证、依法处罚等工作。

5)依法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案件的信息互通、线索移交、取证查证、依法处罚等工作。

6)依法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加强与水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案件的信息互通、线索移交、取证查证、依法处罚等工作。

7)依法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案件的信息互通、线索移交、取证查证、依法处罚等工作。

8)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做好县城区规划区内巡查工作,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管处罚。

9)按照办案执法程序做好案件办理工作,做好现场调查和询问笔录;认真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不得伪造、篡改各种证据及相关材料,认真做好年度重大专项执法活动、日常事务工作和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10)负责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的执法配合与协调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职责:石卿  负责分管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935-5128633

负责人:石卿

工作时间: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古浪县昌松路730

4、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1)负责对城管数字化

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受理日常巡查、社会公众及媒体等反映的城市管理信息。

2)负责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分析,确定终端部门及时进行派遣,协调重点、难点综合治理问题。

3)组织城市管理信息传递系统、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档案。

 4)负责“12319数字城管热线城市管理追呼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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