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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2013933539B/2021-04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古浪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县政府组成部门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7-01 16:14:28
成文日期: 2021-07-01 16:14:28 有效性: 有效
县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1-07-01 16:14 浏览次数:

古浪县医疗保障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9〕4号)和中共古浪县委办公室古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古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古办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古浪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地方性法规、规章并做好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负责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负责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加强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宣传、扶贫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合作交流工作。

(二)基金监管和医药管理股。组织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基金预决算、基金稽核审计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落实。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三)待遇保障股。负责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开展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建立定点医药机构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费用支付结算等制度。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机关内设各科室分别承担所涉职责范围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分别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第五条  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 日起施行。

 

 

 

通讯地址:古浪县古浪县迎宾路

邮政编码:733100

办公电话:0935-5151251
    负责人:王世发(负责单位文件的起草、机关党建、保密等相关工作)

公共交通指引:坐1路公交车到法院站下车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楼502室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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