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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2013933539B/2021-04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古浪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县政府组成部门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7-01 16:30:45
成文日期: 2021-07-01 16:30:45 有效性: 有效
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1-07-01 16:30 浏览次数:

古浪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武威市委、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浪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发〔2010〕23号)和《中共古浪县委、古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浪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古发〔2010〕54号)精神,设立古浪县审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1.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职责。

3.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三农资金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4.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落实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制定审计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参与拟订本县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章草案。

(三)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上级授权审计的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5.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本县重点建设项目概算、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7.县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其他事项。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直部门、乡镇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业务培训、交流活动。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古浪县审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承担局机关的党务和行政事务;起草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工作总结及管理制度;负责审计调研、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收发、微机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业务档案、信访、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人事管理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办后勤服务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

(二)法制核查股。

负责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审查各股室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审计情况;审查、复核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等相关文书;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落实;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廉政审计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各股室工作进展和工作落实,汇总各阶段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局审委会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审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经济大案要案;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研究审计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有关建议;组织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业务进行指导、监督。

(三)行财审计股。

拟定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协调组织并负责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县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县级国库办理县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审计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授权,负责审计县内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情况;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审计与县级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县委机关、县人大机关、县政府机关、县政协机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审计由县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各类资金、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监督全县国有资产及政府债务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开展相关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农业和社会保障审计股。

承担县本级主管部门管理的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教育、卫生、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审计住房、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各类民政资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保资金、各种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捐赠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承担县本级主管部门管理的资源能源开发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审计与社会保障有关的县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承担县本级主管部门管理和其他部门、单位受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的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承担中央、省、市、县级投资和以中央、省、市、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工作;组织对其他国家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和跟踪审计;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承担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捐赠、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和跟踪审计。

四、人员编制

县审计局机关编制10名(行政编制9名、后勤事业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通讯地址:古浪县昌灵路343号

邮政编码:733100

办公电话:0935-5121131

负责人:景荣时

负责人职责: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支部工作,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重大项目稽查、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国有企业监事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审计信息服务中心、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公共交通:乘坐2路公交车在政务大厅站下车,到财政局二楼审计局办公室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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