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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2013933539B/2016-05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古浪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中央、省、市规划纲要
文件编号: 古政办发〔2016〕95号 发文日期: 2016-06-20 00:00:00
成文日期: 2016-06-20 00:00:00 有效性: 有效
古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浪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20 00:00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古浪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古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古浪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县政府《质量发展纲要》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武政办发〔20167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提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完善质量发展工作机制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承接、落实质量安全准入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搭建各类质量服务公共平台。(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质量发展准入退出机制。发挥质量监管职能作用,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及资源浪费的行业和产品,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对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进一步严格质量准入条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健全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取缔。(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县商务局)

3.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建立健全质量奖励机制,完善质量奖评审制度和标准,引导企业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我县质量标杆,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振兴。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支持中小企业产品研发、质量攻关。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创新品牌建设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甘肃名牌产品培育、品牌价值评价、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等一系列活动,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制定并实施培育品牌发展的制度措施,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积极培育达华节水、海纳塑业创建甘肃名牌产品,增强企业产品在省内外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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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强化质量发展安全监管

1.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加大对日用品、服装、儿童用品、美容美发用品等重要消费品的检查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消费者用上放心商品。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完善消费品风险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及预警平台建设,健全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争消费投诉解决率维持在99%以上。(牵头单位:县工商局;配合单位:县质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食药局)

2.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三项行动”和“质检利剑”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行为。以建材、农资等产品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有效保障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产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提升产品质量。建立特种设备监管“一岗双责”制度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公告制度,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三项行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完善12365投诉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网上非法售药、违法广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专项整治;建立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制度;继续加大“四品一械”日常巡查力度;开展食品、保健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和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食药、农牧、商务、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行刑衔接,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宣传,强化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引导推进社会共治。在药品零售企业继续实施药品电子监管,解决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追根溯源问题;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方面,开展日常监管,做到食品包装标识、档案、索证索票有机衔接,实现食品质量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措施;餐饮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快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完善12331投诉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县食药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各乡镇)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污染物、有害物质、食品添加剂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打击非法携带、邮寄进境种子、种苗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和溯源管理,摸清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重大隐患和潜在风险,科学应对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鼓励龙头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县农牧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食药局、县商务局、各乡镇)

5.加强旅游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加强旅游市场安全规范管理,推动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和假日旅游管理形成的“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责任到人”原则,坚持旅游市场常态化管理的制度保障。开展旅游市场联合专项检查和旅游安全大检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和部位的旅游安全保障,做好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和舆情监测;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公布违法违规行为者信息。加强各类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及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12301投诉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县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各乡镇)

6.继续抓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不断提升商贸行业服务质量水平。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加强多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电视购物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以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检查;积极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促进网络健康发展;完善12312投诉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食药局、县文广局)

7.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专项行动宣传活动;根据谁投资、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管机构管理和规范运行。以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房地产项目和基础设施为重点,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工程质量执法力度,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果。严肃查处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促进我县工程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各乡镇)

8.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继续做好各类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实施扬尘、废烟、尾气三大攻坚战,强化节能环保产品的硬约束,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对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严格企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严格燃煤锅炉煤质和居民燃煤煤质管控,加大煤炭生产、加工、销售和锅炉用煤煤质检测频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县氨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生态环境质量、人居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全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年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0.82%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完善12369投诉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质监局、县科技局、各乡镇)

三、加强质量发展工作基础

1.改进和加强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开展企业公开承诺采用标准与社会监督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行动,实行标准化与技术创新、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生态文明、公共文化、公共服务等的融合发展。大力推动能效能耗、重点产品、服务质量、检验检测、品牌建设、社会管理、商贸流通与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旅游局)

2.强化计量基础工作。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计量技术机构的综合实力,加大对计量体系建设的专项投入。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

.优化质量统计分析探索建立反映全县质量发展状况的质量指标体系。坚持和完善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开质量安全信息,提高质量分析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为县政府经济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食药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统计局)

.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实施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快建设一支以创新人才和骨干人才为龙头,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技术水准的质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快质量人才培养,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依托古浪职业教育开展企业质量教育培训,将质量领域人才培养培训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范围,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操作技术、质量知识培训,提高一线产业工人的质量意识和职业技能。(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加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大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给予我县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支持。加强对检验机构建设的投入,改善环境设施,增添检测设备完善检测项目,扩大检测范围,加强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检验检测率,建立起体系健全、布局合理、手段完备,技术水平满足需要的检验检测网络。(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食药局、县卫计局)

.加强全县质量发展工作经费预算管理,促进质量基础能力提升。根据我县质量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和县政府质量工作相关部门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结合财力实际,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质量工作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核付项目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加快项目预算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促进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

1.加大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提升质量归根到底靠企业”的指示精神,加强质量法律法规宣贯,不断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坚守商业道德,强化“质量即生命”理念,督促企业自觉承担起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安全责任。开展企业质量承诺,增强社会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2.推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开展辖区内企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的监督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倒逼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建立消费者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制定服务企业质量措施,引导和帮助企业增强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指导企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食药局、县环保局)

.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建立质量失信 “黑名单”制度。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发布企业产品质量信用“红黑榜”。推动企业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旅游经营服务“失信名单”。开展电子商务质量诚信提升行动。宣传质量诚信企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倒逼企业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旅游局、县水务局、县食药局、县文广局)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广泛开展质量管理小组(QC)、“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技能竞赛活动,推动基层班组创新质量管理工具,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参加省、市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发表遴选推广活动;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参加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质监局、县人社局、县旅游局、县总工会)

五、推动质量社会共治

1.加快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开展质量强县示范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等创建活动。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和产品侵权责任赔偿制度。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质量工作考核力度。继续开展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制定考核方案,抓好考核结果运用和问题的整改落实。(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精心组织2016年全县“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以“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案件事件,加强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的宣传报道,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引导和发动全民关注、支持质量发展战略工作,形成全社会质量共治。(牵头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局、县文广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各单位的工作方案请于2016620日前报送县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古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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