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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2013933539B/2015-025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古浪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中央、省、市规划纲要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5-09-08 00:00:00
成文日期: 2015-09-08 00:00:00 有效性: 有效
古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浪县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9-08 00:00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驻古有关单位:
    《古浪县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已经县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古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古浪县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
                                    (2015-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甘政办发〔2015〕68号)和《武威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武政办发〔2015〕136号)精神,全面推进古浪县标准化发展工作,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扶持和指导监督,充分调动企业、行业协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以市场为导向,切实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通过有效利用先进技术标准和研制创新技术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含金量。
    (二)坚持企业为主、技术创新的原则。以优势产业为依托,以技术创新为重点,发挥企业在技术标准研制中的主体作用,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重点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推进具有比较优势产业的标准化工作,提高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带动全县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大力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到2020年,全面建成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有效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标准化在全县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以上,建成省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5个以上,农业标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创建全县“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不少于8户。
    (二)阶段目标。2015年,全面启动标准化战略工作,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到2016年,工业企业标准覆盖率达100%,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建成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建成特色林果业标准化栽培示范点5个,建成设施农牧业标准化示范点5个;到2017年,农业标准覆盖率达70%以上,获“甘肃名牌”产品企业全部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到2018年,有效整合各类标准化资源,各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形成满足政府、企业、公众等社会各界需要的标准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推进标准化战略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方法、步骤、职责,形成长效机制,全面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工作激励措施。
    1.设立古浪县标准创新贡献奖。制定《古浪县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及评审细则。对标准化重要基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有效转化,重要标准制(修)订或在标准的推广实施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奖励,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工作环境。(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2.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促进技术标准的提高,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重视标准化工作基础。
    1.促进标准化与科技的紧密结合。建立标准化与科技、产业等主管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标准研制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衔接配套,把标准列入科技计划,制定支持自主创新技术标准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科技人员参与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深化科技与标准结合,在科技创新中进一步强化技术标准的导向作用,以技术标准促进科技创新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质监局)
    2.强化企业标准化意识。加强标准化宣传与培训,提高企业对开展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企业对产品标准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检验,确保产品质量。(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各相关部门)
    3.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引导企业完善标准化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步伐,积极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各相关部门)
    4.大力提升特色优势产业标准化水平。加快研制产业急需、具有创新成果和先进水平的技术标准。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提高科技含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为重点,构建和完善化工、建材、食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标准体系,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农牧产品等资源优势。(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各相关部门)
    5.完善标准信息服务。建设综合性标准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安全、节能等重要标准信息,增强标准信息服务的功能,为社会提供标准化政策、法规、信息、管理、技术咨询和服务。进一步完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完善标准数据库,为社会提供便捷的标准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四)强化农业标准化。
    1.建立现代农业标准化体系。落实《甘肃省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到2020年底,争取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特色明显,满足农产品(指植物、动物及其产品)的产地环境、生产、加工、储存、包装、运输和流通等各个环节需要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在种植业方面,以马铃薯、甜高粱、设施蔬菜等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制定和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在养殖业方面,以肉羊、肉牛、獭兔养殖为重点,制定和完善养殖环境、品种繁育、饲养操作、疫病防治、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现特色优势农产品的标准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食药局、县质监局)
    2.加快农业综合标准化建设。按照“统一生产、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的要求,努力实现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以作物区域化布局、农业产业化经营、特色林果业、林木经济产业、生态保护为重点,加快农业综合标准化建设。从抓基地、抓源头、抓精品农业入手,重点培育发展蔬菜、果品、獭兔、酿酒葡萄、规模养殖等具有地方特色、上规模、增效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加强“品牌农业”建设,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种植大户申报名牌产品。(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
    3.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农产品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标准化批发市场的建设力度,提高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标准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
    4.充分发挥社会各方技术优势,围绕农业良种选育、节水灌溉、新型栽培、科技推广、机械运用、生态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气候预测等农业科技项目的应用,开展农业标准化研究,加快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向标准的转化,促进农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
    (五)提升工业标准化。
    1.围绕我县重点发展的精细化工、建材、电力、PVC制品、玻璃、生物制药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分类构建技术标准体系。着力推进全县重点产品的技术标准制定,在行业标准制(修)订中取得主导地位。(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食药局、县农牧局、县质监局)
    2.以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要工作领域,强化优势技术标准化。结合古浪光伏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新能源等产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增强产业竞争力的技术标准研究,组织建设示范试点项目并加强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3.落实《甘肃省高新技术产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2020年建立体现我县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标准体系,实现重要行业、重点产业的高新技术标准基本覆盖和配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农牧局、县质监局)
    (六)夯实企业标准化基础。
    1.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建立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制度,实行企业执行标准动态管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2.以“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为抓手,推进企业标准体系建设,使企业各项工作活动达到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建立起生产、经营的最佳秩序,在企业积极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3.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大中型企业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七)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
    1.建立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制定与国家标准相衔接的,具有古浪特色的服务业地方标准,建立覆盖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领域的标准体系,有效提升服务业规范度和标准覆盖率,为服务业的规范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涵盖金融、电信、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服务、居民服务、文化产业服务、体育产业服务、农村生活服务等重点服务业的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气象局、县质监局、电信古浪分公司、人行古浪县支行)
    2.落实《甘肃省旅游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重点加强古浪特色优势旅游资源标准、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旅游环境保护标准、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的制定。2020年,建立与古浪旅游业发展相适应,充分体现古浪旅游业特色的旅游业地方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文广局、县林业局、县质监局)
    3.引导各类企业加大对服务业标准的执行力度,促进物流、信息、金融、商贸等生产性服务业与特色优势产业的融合。在旅游、商贸、餐饮、交通、电信、金融、保险等行业的优秀企业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带动医疗卫生、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美容美发、各类经营性中介组织等新兴服务行业的标准化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食药局、县质监局、电信古浪分公司、人行古浪县支行)
    (八)加强节能标准化。
    1.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加强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循环经济标准研究,制定以生态农业、特色农副产品、中药材等产业的循环农业标准,研究制定循环型体系中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的循环型工业园等标准,建立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的循环经济地方标准体系。积极组织建设国家和省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工作。(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农牧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
    2.加快节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开展节能标准化工作,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以高耗能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执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大幅提升全县节能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气象局)
    3.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强化用能单位实施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能耗限额、终端用能产品能效、建筑节能、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量限值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发挥标准倒逼作用,推动强制性能效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的实施;以强制性节能标准为依据,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能效标识制度。将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纳入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积极推进示范引领。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标准化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质监局)
    4.推动实施推荐性节能标准。强化政策与标准的有效衔接,在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生产许可、节能改造、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评价及公共机构建设等领域,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评价、电力需求侧管理、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等节能标准,推动能源管理体系、能量平衡测试、节能监测等推荐性节能标准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商务局、县质监局)
    (九)推进环境保护标准化。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古浪实际,加大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监督实施力度。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积极配合国家、行业、地方环境监测规范、清洁生产等标准的制(修)订,着力解决重点区域水、大气、噪声、重金属等环境污染问题。参与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材用环保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农村面源污染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发改局)
    (十)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标准化。围绕构建万村整洁工程、千村美丽示范工程,加快生态系统保护标准化工作。以加快南部山区水源涵养林建设为重点、研制饮用水源地保护、水土保持和荒漠化治理,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生态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标准;扎实推进石羊河流域后期治理,推进养殖治沙,工业治沙新模式,探索建立以特色林果业为主体,复合经营、生态经济相结合的沙产业标准体系。制定农村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农村自然生态标准;制定农村人畜分离和集中养殖、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标准。(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
    (十一)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
    针对古浪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社会高度关注和急需标准化支撑的工作领域为突破口,建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大力开展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政府服务、基本社会服务、公共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公共文化、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社会公益科技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的标准研究。
    1.公共教育方面:完善学校建设、运行、管理和安全保障标准。开展教育评价、公共教育资源开发利用、职业教育培训等领域标准的研究。
    2.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险方面:研制人才服务、就业援助、就业指导、人事劳动档案管理、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管理、劳动保护等领域的标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和生育保险等领域的标准。
    3.基本社会服务方面: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地名管理、慈善与志愿服务等领域的标准;探索制定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困难群体、灾区群众、优抚对象等亟需的相关工作标准。
    4.公共医疗卫生方面:开展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消毒卫生、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疫等领域标准的研制。
    5.公共文化方面:研制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公共演出场所、社会艺术教育、社区文化设施、农村文化设施等领域的标准。
    6.公共安全方面:初步建立公共安全标准体系,研制公共安全基础、安全防范、风险管理、公共安全应急装备、公共安全教育等标准;完善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公共设施与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社会治安等领域的标准;研制突发事件应急、防灾减灾、应对恐怖袭击等领域的标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等标准的研究。
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的实施力度,选择有条件的单位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提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政府服务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文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气象局、电信古浪分公司)
    (十二)探索城镇建设管理标准化。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城镇规划、旧城改造、建筑质量安全等相关标准的完善与实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标准、城镇防灾减灾标准,加大涉及城镇热力、电力、燃气、雨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标准的研制,完善地下管网运行风险评估、维护管理等标准,建立协调统一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标准体系;优化公共交通布局,加快推进城镇功能性、网络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化。紧密结合城镇环境建设和管理需求,推进城镇建设标准化,网格化管理等领域的技术标准,通过标准化管理提高城镇运行效率。以垃圾处理关键技术、公用事业服务、城镇环境建设与改善、市容管理绩效评价等领域为重点,提高城镇市容环境建设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交通局)
    (十三)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督。建立标准分类实施监督机制,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促进推荐性标准有效实施。围绕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组织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多方面、多渠道开展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和评估制度,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以节能标准实施为重点,加大节能监察力度,督促用能单位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将产品是否符合节能标准纳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考核体系中。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各相关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5年6月-2015年10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推进标准化战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加大对推进标准化战略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县共同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5年10月-2020年7月)。各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和各自的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推进《纲要》提出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努力,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标准化工作对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成效显著。
    (三)总结阶段(2020年7月-2020年8月)。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组织阶段性考核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巩固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负责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负责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考核检查、督促指导和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推进标准化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安排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信息、掌握动态、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措施、提出建议、督查指导、把握进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共同推进”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制定和实施本部门落实标准化发展战略的具体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报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
    (三)强化目标管理。将《纲要》实施工作纳入政府质量目标考核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结合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对各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要建立政府对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考核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严格奖惩。(责任单位: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
    (四)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局要将标准化建设经费纳入预算并予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投入,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共同支持标准化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质监局、有关部门)
    (五)加强标准化宣传和人才培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标准宣传力度,及时发布与人民生活和社会管理等密切相关的标准信息,深入开展标准化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逐渐形成“人人学标准、人人守标准、人人执行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政府部门、企业和消费者等社会各个层面的标准化意识。建设结构合理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加强标准化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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