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23015323232H/2015-002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古司发〔2015〕5号 | 发文日期: | 2015-01-20 00:00:00 |
成文日期: | 2015-01-20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
古浪县司法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1-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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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县司法局关于
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
清理整治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人社局:
根据《古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古政办发〔2015〕5号)文件,我局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局机关机构编制基本情况:局机关共核定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机关后勤编制1名,现实有行政编制干部18人,机关后勤编制1人。
县公证处机构编制基本情况:县公证处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现实有事业编制干部1人,另从局机关内部安排1名行政编制干部负责工作。
县律师事务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县律师事务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现缺事业编制干部2人。
基层司法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全县共有20个基层司法所根据古编发〔2009〕30号文件,全县“司法所人员按照以下标准配备:土门司法所、大靖司法所各3名,其它司法所各2名”,共42名。目前,实有行政编制干部9名,借调社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干部26人。
我局现有在册干部职工55人,退休干部5人,遗属2人。
二、自查结果
我局对界定的两种、六类“吃空饷”情形开展自查,经过自查,我局没有“吃空饷”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杜绝单位“吃空饷”,杜绝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现象,严格清查由个人原因造成的各类“吃空饷”现象,对该停发工资、津贴补贴的,要及时上报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坚决予以停发。对终止人事关系的,要按照规定要及时停发工资、津贴补贴。对受到党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人员,及时按照规定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对已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失踪的人员,及时予以停发。
古浪县司法局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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