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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干城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4-01-22 00:00 浏览次数: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把建立公开透明政府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和推进改革发展的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凡属于主动公开的内容,要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是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二是制定行政服务事项服务规范,切实减少自由裁量权。三是细化公开内容,财务预决算要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二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入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三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六、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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